闵行债务纠纷律师
法律热线:

关于2700亿元特别国债作为公开市场业务回购交易工具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年3月21日 闵行债务纠纷律师  
发布部门: 中国人民银行
发布文号: 银货政[1999]117号
工商银行资金营运部、农业银行综合计划部、中国银行资金部、建设银行计财部,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:  为满足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加强头寸管理、灵活调剂资金的需要,提高国债的流动性,现批准财政部1998年发行的2700亿元特别国债从1999年9月21日起作为公开市场业务回购交易工具。
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接到本通知后,确定该券种的代码、挂牌日、摘牌日和公开市场业务回购交易的起止日期,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。
特此通知。   1999年9月20日



首页| 关于我们| 专长领域| 律师文集| 相册影集| 案件委托| 人才招聘| 法律咨询| 联系方式| 友情链接| 网站地图
All Right Reserved

闵行债务纠纷律师


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@2023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:13564233613 网站支持: 大律师网